國際、國內船舶代理
船舶代理范圍:
⑴ 承攬貨源;
⑵ 安排和聯系貨物配積載、船舶裝卸以及船舶作業所需拖輪、機械設備等;
⑶ 聯系貨物裝卸、貨物中轉或儲存;
⑷ 代結運費或簽訂運輸合同,繕制運單證、票據;
⑸ 結算、交付票款或運雜費;
⑹ 通報船期和貨物到港情況,辦理承運驗收、貨物交付手續;
⑺ 聯系船舶修理和船舶燃物料及其他用品供應;
⑻ 協助處理屬于承運人責任事宜和客貨運事故;
⑼ 辦理承運人委托的其他事項。
基本流程:
⑴ 接收船舶和船東以傳真或電傳形式發來的船舶駛抵港信息,按此向海關、邊防、港監、檢疫部門提出予申報手續。
⑵ 將抵港船舶貨物信息向港務局和集裝箱公司通報,按照港務局安排通知船舶靠港。
⑶ 外勤業務員登輪協助船方辦理船舶入境手續,辦理加油、加水,安排船員交接班等船方委辦的其他事宜。
⑷ 協助港、船、貨各方,確保船期,確保裝卸作業順利進行,確保出口代運貨物的裝船出運及進口貨物的催提換單。
⑸ 辦理船舶出口聯檢手續。
⑹ 船舶離港后及時將離港動態和在港裝卸作業情況報告船東。